提問人:yexiaozi 2025-10-15 08:34:13 瀏覽:7835
再擔保方式主要采用固定比例再擔保、溢額再擔保和聯合再擔保三種。?固定比例再擔保是由擔保人和再擔保人約定,對在一定擔保責任限額內的業務,擔保人將全部同類擔保業務都按約定的同一比例向再擔保人進行再擔保,每項業務的擔保費和發生的損失,也按雙方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和分攤。
溢額再擔保是由擔保人將其超過預定限額的擔保責任向再擔保人進行再擔保,或由擔保人和再擔保人共同對被擔保人擔保,由再擔保人承擔超過擔保人預定限額的擔保責任,對每一項業務的擔保費和發生的損失也按雙方承擔的比例進行分配和分攤。
聯合再擔保是指對于數額較大的或超過擔保人規定擔保能力較多的單項擔保業務,經協商一致,可由省市擔保機構共同與被擔保人簽定委托保證協議,共同與銀行簽定保證合同,雙方按各自承擔責任的比例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再擔保作為一種特殊的擔保方式,其設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以主擔保存在為前提。再擔保的設定必須以主債權之上已設定擔保為前提,這是再擔保設立的對象條件。
2、?再擔保人必須是主擔保人之外的人。
3、?再擔保的設立需要當事人明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