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蕭安石 2025-10-30 10:42:01 瀏覽:3558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70年,但40年50年的都有,時間從開發商取得土地時算起。目前國家對使用期滿的土地只有指導性的意見,可以自動延續,付一定的土地出讓金。這次物權法草案的起草人透露了一個重要的信息,在到底付多少土地出讓金的問題上,明確了國不與民爭利的原則。
按國內的制度規定,土地是國家所有,企業及個人僅有土地的使用權。
商業用地最高年限是40年
住宅用地最高年限是70年
綜合用地最高年限是50年
政府去年出臺規定,房地產開發商拿到土地1年內未及時動工開發,則政府將無償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