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xiangrikui 2025-10-26 03:51:04 瀏覽:2102
夫妻共有一套房子,二個房產證分別是(房產權屬人:夫名:;共有情況:二分之一,;共有人:妻名)(房產權屬人:妻名:;共有情況:二分之一,;共有人:夫名)
1.委托手續為公章,房產為個人,只能是個人委托,公司無權委托。因此委托書有效,但不能憑此辦理個人財產,因委托主體不對。因此如果相關機構據此辦理手續,可追究其責任。不知你說的公章是否是公司名稱章,如是個人章則問題較復雜。
2.解決了一,該問題自然解決
3.需要提供證據證明歸期自己使用,否則很難被法院認為是個人行為。
你這里問題關鍵是房產抵押貸款之委托手續,必須以此為關鍵點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