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heishuijing 2025-06-27 19:24:47 瀏覽:2322
你好,如果雙方從來沒有對裝修事項達成過書面協議,則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業主對于裝修事宜只需履行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的義務,不需交納任何費用,同時收取裝修保證金既未經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也沒有合同依據,顯然是亂收費,業主完全有權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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